中新网南京6月16日电 (通讯员 吴德 记者 申冉)“老百姓一提到纪委,第一印象就是抓贪官;群众碰到腐败分子,第一个就想到找纪委。可见,严惩贪腐应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‘第一职责’!”16日,南京市公布了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给该市的各级党委、纪委官员“布置”了各自的“一亩三分地”: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,纪委则严查贪腐官员。
据了解,南京市委印发这份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推出的《实施办法》,分为总体要求、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、工作保障措施四个部分,共15条,首次从“主体责任”、“监督责任”角度对党委、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“责任”给予了清晰而明确的界定。
“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实行干部‘带病提拔’责任倒查制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,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”16日下午,南京市召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负责干部培训会。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在会上强调:“希望各级党委、纪委深入推动‘两个责任’落实,让‘勤廉南京’成为一面时代的旗帜。”
(原标题:南京首推反腐“责任清单”:党委督廉政纪委抓腐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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